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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嘉義市立北園國民中學

園中公布欄

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請國立中央大學辦理「111- 112年度國民中學現職教師客語文輔導認證研習課程實施 計畫(第3梯次)」

{{ $t('FEZ002') }} 市立北園國中|
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1月28日臺教國署國字
第1110162263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完備客語文師資及課程與教學資源,及協助國民中學現
職教師提升客語文應用之能力,並通過客語文中高級以上
認證考試,以深化本土語文課程與教學之核心能力,落實
本土語言文化發展,爰請國立中央大學辦理旨揭計畫。
三、該計畫以滿足國民中學各校112學年度客語文師資需求為優
先,請貴校現有教師人數及其授課情形,並以111學年度開
課現況,推估於112學年度客語師資供需情形;倘仍有客語
師資需求之學校,並依學校之規模,薦派1至3人參與研習
課程及客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;前開薦派結果將納入112學
年度本土語文師資整備作業併同檢討,請確實薦派足額教
師參與研習。
四、為鼓勵貴校教師參與旨揭研習課程,以及參與客語語言能
力認證考試,貴校現職教師(含長期代課及各梯次薦派教
師),於111年度完成客語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考試報
名費繳交且無缺考情形者,均得申請第2梯次報名費補助,
請貴校教師依限完成報名。
五、旨揭計畫摘要如下:  
(一)本梯次以國中教育階段現職教師薦派名單為優先,倘有
餘額再於「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」開放自行報
名。  
(二)研習對象:  
1、薦派教師:  
(1)112學年度校內無取得客語能力認證正式教師之公
立國民中學,其全校(國中部)總班級數12班以下
至少薦派1人、13至36班至少薦派2人、37班以上至
少應薦派3人。  
(2)請貴校於111年12月12日(星期一)以前將薦派名單
核章後,送本府教育處課程發展科柯小姐。
(3)薦派教師於參與課程期間,由學校核予公假,並協
助安排課務及行政職代所需人員;研習課程結束
後,薦派人員出勤紀錄由國立中央大學彙整後函送
本府。
2、自行參加:倘有餘額則開放各公私立國民中學或國民
小學,具客語基礎能力及教學意願之現職教師(含長
期代課教師)。 
(三)薦派及自行報名教師,請於112年1月8日(星期日)以
前,擇客語腔調場次(課程代碼詳實施計畫),於「全
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」(https://www4.inservice.
edu.tw/),依限完成線上報名。
(四)研習課程:計9日共63小時,含課程、測驗及實作;研習
日期自112年2月4日起至112年3月19日止,研習人員於完
成63小時研習課程後,由國立中央大學(客家語文暨社
會科學學系)核發研習證明。
六、研習課程相關事宜,請逕洽國立中央大學徐小姐:03-
4227151 #33482、電子信箱:111juniorhakka@gmail.
com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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