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市立北園國中|
一、依據教育部111年10月18日臺教師(一)字第1112604334號函辦理。
二、賽前完成表件:
(一)團體組參賽人員及陪同人員完成「111學年度嘉義市學生舞蹈比賽個人健康狀況聲明書」正本留校備查,競賽當日無需繳交,僅需繳交健康管理表予承辦學校專責人員。
(二)請參賽學校、工作人員及評審於當日將「111學年度嘉義市學生舞蹈比賽個人健康狀況聲明書」及健康管理表繳交承辦學校專責人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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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1669-02-07
{{ $t('FEZ014') }} Invalid date|
{{ $t('FEZ004') }} 2022-11-21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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