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1') }} 北園國中生教組
{{ $t('FEZ002') }} 市立北園國中|
學生服裝儀容建議事項
一、頭髮:以乾淨、整齊、不染、不燙、不怪異、不刻字或圖案、不抹髮膠定型液為原則。長度過長請用髮夾、髮箍、髮圈、束紮整齊為主。
(男生:建議以前不及眉,側不越耳,後由髮根剪齊不打層次,不留鬢角為原則。
(女生:建議以前不及眉,後不過肩(過肩請綁馬尾但冬季天氣寒冷可適度放寬,以學校公告時間為準),前面及耳後長髮,不垂於額前或兩頰,請用黑色髮夾、髮箍、髮圈、束紮整齊為主。)
二、服裝:分制服及體育服兩大類(各班可自訂班服但請統一穿著)
外套─ 校服或班服外之雜色外套請盡量穿於學校外套內,且在穿著外套時將拉鍊拉至上兩顆鈕釦之間。另外套內之衣物不外露於衣服下擺之外。.
衣褲─ 衣褲裙等等之顏色深淺式樣須符合學校所購式樣,年齡增長以至服裝不能穿著者,可自行購買,若擅自變更顏色、式樣,仍視同違規。
褲頭需穿到肚臍下緣,不下拉如同滑板褲,或垮褲之式樣。
長褲褲腳不可束扎或打綁腿。
三、配件: 鞋襪、書包。
1.鞋子─儘可能素面底色運動鞋為主,邊飾不五顏六色,不穿帆布鞋、尖頭或包頭鞋等。
2.襪子─為保護腳踝儘可能以素面有筒之式樣,目視可見穿著襪子,不穿船型襪、泡泡
襪為主。
3.書包─保持乾淨,不塗抹,寫字或配掛飾物,反光條不撕掉,若有破損或無法恢復原
狀,須重新購買。
4.不配戴耳環及穿耳洞、項鍊、戒指、手環,若已有穿耳洞者,需用透明塑膠棒。
5.禁刺青(就讀期間刺青者以校規處分並需將刺青處復原或完全遮蓋)或於身體其餘部
位穿洞。
6.學號:制服與體育服均需繡上學號、校名。
7.指甲、鬍子經常修剪,不化妝及塗指甲油。
8.不配戴有色、變色之眼鏡或隱形眼鏡及瞳孔放大片。
9.為維護班級教室地板乾淨,拖鞋經導師同意可於教室內穿室內拖,但出教室務必換回
運動鞋。若因腳部受傷或上放學時擔心下大雨淋濕,經導師同意後始得穿著拖鞋。
四、學號規格
1.運動服(長短袖、外套)-學號繡在口袋上沿,右邊可繡姓名。字體為藍色。
2.制服-不論長短袖。左邊繡校名、學號,右邊可繡姓名。字體為藍色。
3.制服外套(字體為紅色)-左邊繡校名、學號,右邊可繡姓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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