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市立北園國中|
一、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0年11月8日藝視字第1100004118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揭展覽訂於110年11月17日至12月5日止,巡迴至本市文化藝廊(本府文化局3、4樓展覽室)展出。
三、本得獎作品充滿童趣、創意與文藝氣息,充分展現當前優秀學生無窮的想像力,適合親子、一般民眾及師生前往觀賞。
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14') }} Invalid date|
{{ $t('FEZ004') }} 2021-11-23|
{{ $t('FEZ005') }} 52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