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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嘉義市立北園國民中學

園中公布欄

「110年度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扶助績優人員評選實施計畫」

{{ $t('FEZ002') }} 市立北園國中教務處|
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110年1月5日臺教授國字第1090164645號函辦
理。
二、為鼓勵學校落實支持學習低成就學生之學習,爰透過旨揭
評選計畫以表揚榮獲領航團隊獎之團隊、鐸聲辦學獎之教
師及學習潛力獎之學生,期能提升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熱
忱與知能,激發學生學習動機,確保學生基本學力。
三、本案計畫評選組別如下:
(一)領航團隊獎:擔任推動學習扶助之領航團隊,持續投入
學習扶助且具成效者。
1、本市將薦派108學年度學習扶助實地訪視績優學校南興
國中及育人國小代表本市參加評選。
2、請南興國中及育人國小於110年4月6日(週二)以前將書

面資料一式4份送本府教育處彙整。
(二)鐸聲伴學獎:擔任學習扶助教學教師,教學用心、活化
且成效卓越者。
1、請各校推薦教學典範,並將相關資料一式4份於110年4
月6日(週二)以前送本府教育處學輔科。
2、推薦條件:符合本方案規定之授課教師資格者且於107
學年度寒假至109學年度第1學期(108年2月至110年1
月)擔任學習扶助至少3期,且108學年度至少擔任2期
者。
(三)學習潛力獎:接受學習扶助之學生,學習態度積極正
向,學習成效有進步,且持續努力精進者。
1、請各校推薦學生楷模,並將相關資料一式4份於110年4
月6日(週二)以前送本府教育處學輔科。
2、推薦條件:符合本方案受輔資格且於107學年度寒假至
109學年度第1學期(108年2月至110年1月)參加學習扶
助至少3期,且108學年度至少參加2期者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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