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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嘉義市立北園國民中學

園中公布欄

知客家委員會辦理「獎勵推動客語教學語言學校實施計畫」及「辦理客語教學語言者獎勵及增能實施計畫」

{{ $t('FEZ002') }} 市立北園國中教務處|

說明:
一、依據該會109年12月3日客會文字第1096101431號函辦理。
二、該會為鼓勵落實及推廣客語教學績優之學校,獎勵推行客
家語言文化成效優良者,依據「推動客語教學語言獎勵辦
法」訂頒「獎勵推動客語教學語言學校實施計畫」;另為
獎勵推行客家語言文化成效優良者,依據「客家基本法」
第9條規定訂頒「辦理客語教學語言者獎勵及增能實施計
畫」。  
三、109年度旨揭2項實施計畫申請期限為109年12月31日止(以
郵戳為憑),逾期不受理。 
四、請貴校鼓勵相關人員踴躍申請,收件地址:(24220)新北市
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7樓客家委員會文化教育處,信封
上請註明:申請「獎勵推動客語教學語言學校」或「客語

教學語言者獎勵及增能」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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