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市立北園國中|
一、依據本府109年11月3日府授消預字第1095335887號函辦理。
二、請各校辦理防範一氧化碳中毒講習訓練,或於適當集會邀請當地消防單位講解一氧化碳中毒防範要領,強化學生防制一氧化碳中毒知能及居家(賃居)住所自我安全檢視,以維護學生安全。
三、加強檢查及改善校內學生宿舍熱水器設備及建築通風環境。
四、協請消防單位共同訪視學生校外寄宿場所,宣導寄宿校外學生自我診斷危險因子,注意防範一氧化碳中毒,如有發現一氧化碳中毒潛勢,輔導改善。
五、學校可聯絡當地消防單位,提供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宣導資料,於寒流來襲時提醒學生、家長注意防範一氧化碳中毒事件之發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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