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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嘉義市立北園國民中學

園中公布欄

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託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張新仁教 授辦理「教室教學的春天-分組合作學習初階培訓工作 坊」

{{ $t('FEZ002') }} 市立北園國中教務處|

說明:
一、依據國立臺北教育大學109年8月31日北教大課傳字第
1090420101號函辦理。
二、「分組合作學習」有助於提昇學生學習成就、增進學生之
學習動機、發展合作及溝通技巧、增進學生自尊及促進族
群融合、有助於適性發展,是一項具備多項功效的教學策
略。為使教師瞭解如何規劃與設計「分組合作學習」,如
何判斷選用合適的合作學習模式,如何教導合作技巧,以
及如何評估實施成效,爰規劃辦理旨揭工作坊。
三、工作坊辦理期程與地點:
(一)北區:109年9月12日(六)-109年9月13日(日),國立臺北
教育大學活動中心4樓406教室(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
二段134號)。

(二)中區:109年9月19日(六)-109年9月20日(日),臺中集思
文心會議中心4樓G1會議室(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
107號)。 
四、座位有限,該計畫依報名身分先後順序錄取至額滿為止,
其參與對象如下:
(一)獲選該計畫109學年度「分組合作學習深耕學校」之校
長、教務主任及計畫內實施教師(務必參加)。校長、
教務主任及計畫內實施教師已參加過該單位於101學年度
~108學年度辦理之「專業培訓工作坊」,得不用參與本
次初階專業培訓工作坊。
(二)獲選該計畫109學年度「分組合作學習夥伴學校」之計畫
內實施教師(務必參加)。若計畫內實施教師已參加過
該單位於101學年度~108學年度辦理之「專業培訓工作
坊」,得不用參與本次初階專業培訓工作坊。
(三)高級中等以下學校(含國小、國中與高中職)教師結伴
參加。
(四)各縣市教育局之領域輔導成員。
(五)師資培育機構或教育相關系所之教授。
五、檢附旨揭工作坊計畫書供參,詳如附件。
六、請參與人員逕上該計畫分組合作學習網站(https://cirn.
moe.edu.tw/Cooperation/index.aspx?sid=19)活動專
區-初階工作坊報名。網路報名後需等待管理者審核通
過,方可參加。
七、若有問題請洽國立臺北教育大學何佳雯小姐,聯絡電話:
02-2732-1104#82211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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