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市立北園國中教務處|
說明:
一、依據國家教育研究院109年7月16日教研課字第1091101295B
號函辦理。
二、國家語言發展法規範將國家語言列部定課程,與教育部補
助之落實國家語言發展法-本土語文、臺灣手語課程綱要修
訂計畫,由該院組成「本土語文」及「臺灣手語」課程綱
要修訂小組,並依總綱修訂草案之課程架構,進行將國家
語言列部定課程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領域課程綱要修訂
工作。
三、續依該院課綱修訂流程,經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
發展會(以下簡稱課發會)決議確認之課綱修訂草案,始進
行審查、公聽會及網路論壇,以進一步蒐集相關修訂意
見。
四、茲由該院於109年7月11日召開課發會(第四屆)第5次會議討
論通過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--本土語文(閩南語
文、客語文、原住民族語文)及臺灣手語課程綱要草可進行
網路論壇,以蒐集各界意見。
五、旨揭4份草案公聽會之規劃,其辦理時程說明如下:
(一)網路論壇:預定於109年7月17日(星期五)上午9時起至
109年8月16日(星期日)下午5時止,共31日,於網路上公
布旨揭4份草案及其修正對照表後(新訂定之臺灣手語除
提供課程綱要草案外,增加提供研修說明、Q&A及簡報影
片),以論壇方式蒐集意見。
(二)分區公聽會:
1、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--本土語文(閩南語文、
客語文、原住民族語文)及臺灣手語課程綱要草案及公
聽會相關資料,於109年7月17日(星期五)上午9時起公
布於該院「因應〈語發法〉課綱修訂草案網路論壇」
網頁(http://12basic-forum.naer.edu.tw/),與會
人員可先行下載閱讀。
2、預定於109年8月1日(星期六)、8月2日(星期日)、8月
15日(星期六)、8月16日(星期日),分別辦理南區、中
區、東區、北區公聽會共四區8場次。
3、邀請學校單位及對此議題有興趣之各界人士自由報名
參加。
(三)報名方式、時間及截止日期:
1、報名方式:以網路方式報名為主,亦開放現場報名。
請至該院「因應〈語發法〉課綱修訂草案網路論壇」
網頁(http://12basic-forum.naer.edu.tw/)報
名。
2、開放報名時間:自109年7月17日(星期五)上午9時
起。
3、如該場次報名人數超過場地限制,得提前截止報名,
各場次報名截止時間如下:
(1)南區、中區:報名至109年7月28日(星期二)下午5
時止。
(2)東區、北區:報名至109年8月11日(星期二)下午5
時止。
(四)其他公聽會之場次安排、流程、進行形式及規劃公聽會
現場網路直播之申請說明等內容,詳列於附件之公聽會
實施計畫。
六、參與公聽會之出席人員,請貴校惠予公(差)假,差旅費由
貴校支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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