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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嘉義市立北園國民中學

園中公布欄

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 理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實習及國際教育相關工作訊息

{{ $t('FEZ002') }} 市立北園國中教務處|

說明:
一、依據該署109年7月1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90074738號函辦
理。
二、該署為辦理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實習及國際教育相關工作,
規劃於109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至該署辦
理行政工作,說明如下:
(一)教師資格:
1、公立學校(不含偏遠、離島、原住民地區及小型規模學
校)之編制內專任教師。
2、應具有3年以上之任教年資,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
能、教育專業及實務經驗。
3、對教育行政工作具服務熱忱且認真負責者。
4、須熟悉office電腦軟體之操作。
(二)商借期限:109學年度(自109年8月1日起至110年7月31日

止)。
(三)服務地點:該署臺中辦公室(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
號)。
(四)辦理業務:學生實習及國際教育相關業務。
(五)其餘事項,依前揭作業原則及相關規定辦理。
三、請貴校併同考量校務運作需求再行薦送;若有意薦送者請
貴校於109年7月9日(星期四)以前填妥簡歷表報府薦送。
四、檢附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及簡歷
表各1份(如附件)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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