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市立北園國中教務處|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109年5月4日臺教師(三)字第1090064427號函辦
理。
二、為協助該部推動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與擔任各直轄市、
縣(市)政府各項輔導工作推動之聯繫窗口,建構在地教師
專業發展分區網絡,爰該部組織中央輔導群,以促進該
部、地方政府與學校之聯繫溝通,並提升推動教師專業發
展實踐方案之成效。
三、該部央群之組成依「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
案作業要點」規定辦理,茲將對象、資格、及工作任務摘
述如下:
(一)資格:央群成員應為實際教學服務年資滿8年之中小學在
職正式教師(主任)或校長,且為地方輔導群之輔導員,
並具備以下資格之一者:
1、具輔導夥伴身份。
2、教師(主任)取得進階專業回饋人員證書,校長需完成
初階專業回饋人員實體研習課程及行政研習,且具備
進階專業回饋人員證書或校長教學領導證書之一。
3、未具備前述資格,但具備特殊資歷、條件且符合該地
方需求,足堪勝任央群工作之校長/主任/教師。
(二)工作任務:
1、協助學校推動教學觀察(包括公開授課及專業回饋),
並帶領教師落實專業發展實踐,提升學生學習成效。
2、推廣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臺成效分析、功能與表
件設計及操作諮詢。
3、協助規劃人才培訓與認證、輔導、申辦、社群運作、
成果製作及其他各項作業。
四、請貴校踴躍推薦符合資格且有意願擔任之教師,並於109年
5月18日(週一)以前將推薦表(如附件)填妥並回傳本市
十二年國教專案辦公室教專中心信箱(ches.tpdc@gmail.
com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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