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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嘉義市立北園國民中學

園中公布欄

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教學訪問教師計畫」

{{ $t('FEZ002') }} 市立北園國中教務處|
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2月15日臺教國署國字
第1090016003號函辦理。
二、該署為鼓勵一般地區學校優秀教師前往偏遠地區學校從事
教學訪問,以增進一般地區與偏遠地區國民中小學之教學
交流與經驗傳承,特訂定旨揭計畫。
三、旨揭計畫自即日起至109年4月17日(星期五)受理「受訪
學校」提出109學年度之申請,摘要如下(餘詳見附
件):
(一)計畫期程:109年8月1日至110年7月31日止。
(二)申請資格:各地方政府依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4
條與偏遠地區學校分級及認定標準第4條及第5條規定,
報教育部核定之公立國民中小學,或具有特殊需求之學
校,得提出申請。
(三)可獲補助辦理課程與教學發展經費。

(四)申請方式:請貴校填寫旨揭計畫申請表,並將核章後之
紙本函報本府,由本府彙整後函報該署委辦團隊國立高
雄餐旅大學。
四、如有相關疑義,請逕洽國立高雄餐旅大學連可歆小姐或陳
宜楣小姐,電話:07-8060505分機1202,電子信箱:
kehsin99@gmail.com、nkuht01@gmail.com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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